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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抚

发布时间: 2014-04-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上海年鉴2013  

    2012年,上海重点优抚对象52835人(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烈士遗属4621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01人、病故军人遗属7078人,共12000人,其中享受定期抚恤金的879人;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273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74人,以及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人员2413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204人,共5923人;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0224人;享受政府抚恤的伤残人员7071人,其中残疾军人6635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人、伤残人民警察298人、伤残民兵民工18人;享受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有7617户(比上年度增加431户)。全市办结伤残人员抚恤审批(审核)381件,其中评定伤残等级154件、调整伤残等级35件、伤残人员证破损换证和遗失补证94件、部队退役和外地迁入人员换证89件、伤残人员恢复伤残抚恤1件、残疾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异地迁入8件。全年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前后两次集中对全市伤残人员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和调整,检评伤残人员189人,其中评定残疾等级的131人、未评定的23人,调整等级的21人、未调整等级的14人。享受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人员中,城镇义务兵6214人、农村义务兵1403人。全年发放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2.25亿元。全市有9907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医疗费用减免总金额1460万元。有2362名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差额补助,总金额1644万元。向4136名烈士遗属发放定期抚慰金,总金额1473万元。有130名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复员军人享受差额补助,总金额269万元。各区县按当地政策对13469名60岁以上退伍军人给予生活补助,总金额1772万元。全市向9491名优抚对象发放临时困难补助,总金额646万元。

    全市有烈士纪念设施68处,共安葬烈士7466人(含无名烈士1129人)。全年龙华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群众154万人次,举行广场主题活动540场次。以建军85周年为契机,开展“展浦江魂——人民军队英烈事迹专题展”暨烈士事迹“三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巡展和宣讲近80场次,参与群众5万人次。年内龙华烈士陵园获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称号。有荣誉军人疗养院1家、床位50张,长期收治在院优抚对象13人。全年组织19批次、412名荣誉军人短期入院疗休养。安排医护人员到金山、崇明等远郊地区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为86位在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送健康、送温暖。荣军工作展示厅接待参观群众54批、1711人次。有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家、床位100张,收治复退军人精神病人56人。受市双拥办委托,市双拥活动中心全年组织112批、4677名上海重点优抚对象和驻沪部队英模代表参加疗休养活动,其中赴上海黄山荣誉军人疗养基地疗休养23批、919人,市内疗休养32批、1225人,组织烈属赴井冈山、南湖等红色景点疗休养57批、2533人。该项活动从2002年起步,共有23745人(含荣誉军人)受益。市双拥活动中心连续第十二年承办武警上海总队驻苏北和皖南部队退伍老兵“游上海”活动。年内,浦东新区、杨浦区、虹口区、奉贤区、嘉定区、长宁区、闸北区、宝山区、闵行区、黄浦区、松江区、徐汇区、崇明县13个区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拥军优属基金会、青浦区朱家角镇2个单位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静安区康氏水产商行总经理康志坚、普陀区真如镇真光新村第八居委会居民周志军2人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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