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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发布时间: 2014-04-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上海年鉴2013  
摘要: 2012年,市教委公开201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专款、部门决算和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完成2011年度市属高校财务管理绩效评价。

  2012年,市教委公开201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专款、部门决算和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完成2011年度市属高校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出台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和教育经费使用指导意见。调整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出台对基础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资助政策。开展对以招收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学校2011年度财务专项督查。接受审计部门对市教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及2009—2011年度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情况和学前教育运行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完成教育系统国有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开展大型活动专项经费审计,加强对50万元以上授权支付等专项经费审计。全面开展审计督导检查,所有市属高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均被列为督导对象,初步建立督导工作体系。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通知》《加强中小学教材配套练习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公办高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制定教育收费规范性文件110个。查处1起违规办班补课问题。

  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启动“教师资格认定”“对学校组织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的许可”等6个审批项目标准化建设,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取消“消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核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的确认”3个审批项目。

  国家教改试点项目中与民办教育相关的2个试点项目取得较大进展: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在教师待遇、招生政策、收费标准等方面有所区分;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制定市级教育“十二五”基建规划。推进上海科技大学(筹)浦东新校区、上海电机学院浦东临港二期、医疗器械高专和出版印刷高专浦东新校区迁建、上海国际舞蹈中心、东方绿舟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上海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等工程。制定《上海市中小学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规划(2012—2014)》,依托校舍安全工程政策、资金保障机制,实施2012年度计划项目,构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施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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